父母生病,需要子女照护,“独生子女护理假”已经在多地实施了;那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子女是否也能享受到护理假呢?近年来,不少地区已经注意到了劳动者的这一诉求,纷纷出台了非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像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早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了享有护理假的对象范围。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2日讯 据央视网消息 10月11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发布《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以优待老年人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江苏扬州向老年人送出“法治大礼包”。10月11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发布《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以优待老年人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一年一度的重阳节,江苏扬州向老年人送出“法治大礼包”。 10月11日,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发布《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以优待老年人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西安日报】12月13日记者获悉,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印发《西安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网友建议及回复截图“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近日,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上,浙江省卫健委对一名网友提出“增设非独子女陪护父母假”的建议作出回复。
最近,在北京从事金融行业的左菲有点烦心。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她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只能批事假。“人事部门说,护理假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而我老家有个哥哥 。”左菲说,不论是否独生,孝敬和照料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本分和义务,理应得到政策支持。
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评论员 李靖近日,《工人日报》的一篇报道聚焦了职工休“父母护理假”时遇到的一些困惑:有的表示自己不是独生子女,所以无法休这个假;有的担心休这个假单位会有意见;有的则因这个假只能用于护理自己的父母而不能用于护理配偶的父母而烦恼……“父母护理假”的初衷是缓解独生子
在北京工作的左女士,因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护理假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而我老家有个哥哥。”据了解,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近日,扬州、南通等地也拟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
非独生子女陪护假,离人们不再遥远。今年2月21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回复网友称,对于非独生子女陪护假问题,将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并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父母老年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
近日,《西安市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享受带薪护理时间实施办法(试行)》印发。除了西安,今年以来,不少地方在推动子女陪护假的升级、扩容。西安出台带薪护理假细则近些年,全国多地出台了带薪护理假,而西安也早已出台类似规定。《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