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公司的一名法务人员,合同的起草和审核是日常基础和最频繁的工作,有些企业为了使用的方便,在日常的业务交往中就慢慢的形成了固定的合同模板,针对一些条款直接予以固定,不允许交易相对方进行修改,如果交易对方此时恰恰处于弱势地位,迫切需要达成交易,则往往会直接使用强大的“甲方”提供的文本,然后如果一旦出现纠纷,该格式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软件采购,因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软件类,需求部门可能对软件业务也缺乏了解,风险防范就主要依赖于法务对合同条款的审核,但通常情况下,软件公司都会提供侧重于保护自身权益的合同模板,法务对于公司日常采购软件的合同审核,需要关注哪些要点呢?
公司的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如果没有意识到法务工作的专业性、重要性,如果认为总法可以随便让一位领导兼个职,法务人员可有可无,法律审核只是走个形式,或者完全依赖于外部律师处理法务工作,那么他可能就只是把法务当成一条“看门狗”,——在他的潜意识里,法务岗位只是一个后勤岗位,远远没有生产岗位、经营岗位重要,本身不直接创造价值,只是迫于规章制度或者上级要求设立的部门和岗位,是公司利润的消耗者,让你在那工作,是赏你口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