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的不断重视,农村荒山的承包也成了最近几年比较热门的话题,由于村民们法律知识的缺乏,由此引起的法律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今天,就围绕农村荒山承包权的效力问题及转让的相关问题,给大家说说荒山承包期这些事。
1991年的风,吹过山野,也吹进了我心里,那年我二十岁,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不愿一辈子守着几亩薄田,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村里有人说,南边沿海城市发展快,遍地是黄金,于是我背起简单的行囊,告别了父母,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承包荒山,开发做农业越来越多吸引着不少农业人的目光;君纬时长也会接到咨询承包荒山国家的补贴政策等问题,总结一下4点,仅供参考;1,承包荒山一般是要跟荒山所在的村委会或者村集体提出承包要求,并签订承包协议,另外再向林业局、土地局备案。
这是一个大问题,开垦荒山前期要投入很多时间、人力和财力,种植树木见效慢,合同到期如果自己不再承包了,刚成活的树还没见收益,或者说收益不足以补贴自己前十年的辛苦付出,如果发包方解除这个合同,对于承包人这岂不是十年辛苦付之东流了吗?
6年前,徽州区岩寺镇洪坑村农民洪加忠倾其所有,致力荒山改造,发展油茶种植;如今,荒山变成了家庭农场,形成了种植、养殖、采摘立体化循环产业发展。走进洪坑村金坑承龙家庭农场,空气格外清爽,漫山绿油油的油茶树上,油茶果挂满枝头,土鸡在“林中漫步”。
前几日应村委会邀请,协助调处一起农民擅自开荒引发的权属纠纷,从调处纠纷的调查过程来看,很多农民对“开荒”的认知还是停留在过去“谁开谁有”的固有模式上,没有能够与时俱进了解透彻当下的“开荒”政策, 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在安徽省滁州市大柳镇,95后创业者刘铭璇是一名标准的“农二代”:父女俩都毕业于安徽农业大学,父亲是镇上农机站的农艺师,她毕业后返乡创业成立公司,通过村企联建的形式,带着合作社的村民从事滁菊的种植、深加工和销售。这个夏天,刘铭璇萌生了研发滁菊含片的想法,但一直找不到合作的科研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