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网热线包打听】第4211期:生育津贴需要不需要退回?【热线实录】生一胎时办了独生子发光荣证,多发了一个月生育津贴.现在二胎政策出台了,如果生二胎.生育津贴还有吗?之前一胎时领的多一个月的津贴要退还吗?【合肥网热线包打听】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日前,惠州市审计局在官方微信发布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公布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在民生和重大政策措施审计调查情况中,其他民生领域审计发现三项问题,其中包含“生育津贴审核发放不严”的问题。
上述网友9月29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发文称,本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可惜怀二胎的时候因身体不适导致胚胎停止发育,去医院时候已经是肚子疼得胚胎要流出了,这时候B超检查8周大小,去社区开证明做流产,耽误一天再去做B超已经是7周了,实际胚胎本身是大于8周的,因为一点点流出、一天小于一天,医院也开证明停经2月多,半年前去医保局报销产假津贴时候,工作人员是说这个情况大于8周,给予了一个月的产假津贴。
据悉,领取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如果发生死亡、服刑等情形时,家属或其他关系人应当在其死亡当月及时向经办机构申报,并停止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继续领取其社会保险待遇资金的,应及时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