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很常见,有很多人说借钱的人是“大爷”,每次催要借款每次都不给,拿他们没办法。近日,鸠江区人民法院汤沟法庭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6年3月7日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借到原告人民币7万元,约定月息为分。
在一起民间借贷中中间人“牵线搭桥”谁料借款人却玩起了“失踪”出借人起诉“中间人”要求其还款这种做法可行吗?让我们一起看看天津三中院法官刘光顺怎么说案情简介熊某和张某是亲戚关系。经张某居中介绍,熊某以银行转账方式借给胡某5万元,未出具借条。胡某口头承诺用半月即还。
中新网新疆新闻8月6日电(贾平)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借款人突然去世,可以由继承他遗产的孩子、配偶、父母承担债务。但是,如果是出借人去世,应该如何处理?2024年6月30日,伊宁县人民法院英塔木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出借人去世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
生而为人,小到衣食住行、大到生老病死,都绕不开一个“钱”字。几天前,朋友李华突然发了一条朋友圈:“你当初倾心相助,ta觉得你是糊涂;你现在落寞无助,ta只当你是陌路。世态炎凉、人情淡薄,我如今算是亲眼见识到了。”
2020年10月,甲银行与于某、王某、高某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甲银行向于某发放贷款3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借款年利率为9.5%,按季结息,借款期限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0日,逾期罚息按执行利率上浮50%计算,王某、高某为该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