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7月11日, 话题#男子隐瞒婚育和同事生子拒付抚养费#登上微博热搜。 男子隐瞒已婚已育和同事生子又和妻子生育二胎事情发生在上海, 男子张某与胡女士本是同事。 2018年8月, 张某隐瞒已婚已育的事实, 欺骗胡女士说自己已离婚, 随后两人恋爱同居了一段时间。
基本案情1990年,董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李某作了上门女婿,但二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双方一起共同生活了二十年,期间双方并未生育子女。十年前,李某和董某感情不和,李某遂离家出走,但户口一直在董某户籍名下。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