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修改《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全文如下:↓↓↓(点击图片查看详情)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年第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作出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幼
陕西省教育厅公布2020年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分别从适龄学生年龄、学区划分范围、招生入学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
3月5日,陕西省教育厅官网发布3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该办法从2024年2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2月28日。民办普惠幼儿园如何定义?
3月5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目前修订后的《陕西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已印发。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5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经幼儿园申报,由各区县教育、卫健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西安市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对属
近日,陕西省新修订了《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幼儿园收费实行属地分类管理,代收费不得加收任何服务费用,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4〕10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解答如下:1.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西安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学前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省级将公办幼儿园收费制定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有效保障了公办幼儿园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的矛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
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针对西安市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分别印发《西安市推动公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实施方案》《西安市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提升实施方案》,为支持西安幼儿园健康发展提供落实路径。
为做好我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