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建立有序传承的传承人队伍,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济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济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根据前期工作安排,现就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关于申报红谷滩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我区将开展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
丰台区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五批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烟台福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
各乡镇、各单位、各民间团体、个体经商户:为进一步加强大同市云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云州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二批县(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建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建水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开展第八批仁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