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小区想要成立业委会时,都会有人跳出来说成立业委会的种种坏处:1、业委会将小区电梯广告等公摊收益中饱私囊、随意挪用;2、业委会的委员私下收受房地产商和物业公司的各种好处(最普遍、直接的就是免交物业费)。甚至利用职权之便,利用小区公共资源经营牟利等。
去年七月份小区物业和业委会都到期了,年初先选业委会主任、委员,很多人都愿意进去,老业委会成员不愿意退出,据说开会的时候快打起来了。选物业公司也是挤破头,刚刚成立的、业绩造假的物业公司都被热心的业主从“企查查”上搜了出来,最后当选的物业公司也不是业委会“满意”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