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子女买房可否提取父母公积金?受疫情影响,我下半年的工资没能按时发放,导致最近几个月的公积金贷款出现了连续3次的逾期,现在想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或支取一部分公积金,不知是否能通过审批?硕博人才引进计划关于公积金的政策是否已经落地可行?
张家口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2、购房支取的需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支取业务;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其它清户支取的,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转账还贷和清户手续;4、单笔支取5万元以上及因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严重困难需要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经分管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9月22日,记者从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系列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在今年12月31日前,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及职工在公积金缓缴、提取、贷款、逾期处理等方面分别进行了规定。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和省、市相关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推出新政策具体如下:一、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配偶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反映】市民赵女士想用公积金直付购房,想了解最新的公积金购房政策,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人员。【回应】12月25日,张家口市又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将惠民政策实实在在落实到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一、机构概况(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
☆无房、低保范围职工可提取交房租☆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推进京津冀异地贷款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邵俊琴 通讯员娄麦贵)日前,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4年12月18日起,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经申请人授权,市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售房企业收款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作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资金。
张家口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如下:2、职工购买房改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4、拆迁安置购房的必须购买全部产权,提供拆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5、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6、农村及城郊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
1、离、退休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2、职工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工作关系的,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同时提供劳动、 人事部门签章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调离本市,提供工作调离证明;4、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的,提供司法
以“幸福张家口”为服务总入口,“公积金服务”主题专区设置业务查询、业务办理、便民服务三大分类,已汇聚21项便民服务。凡在张家口市域内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仅需一部手机,实名登录“幸福张家口”APP、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便可线上申办。个人账户信息可“一站查询”。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郭洪杰)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供需两侧,聚焦止跌回稳,共十四条措施。
延长购房补贴政策适用期、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取消商品房销售价格限价、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12月17日,河北张家口市政府官网发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