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0日消息 (记者费权) 如果有朋友向您借钱,您知道怎么约定利息吗?如果碍于情面没有书面约定利息,或者只是口头约定了利息,还能问朋友要利息吗?能要多少呢?如果约定了利息,最多能要多少呢?通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来了解一下。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经常对利息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要不要给利息呢?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案情回顾2021年3月,陈某就借款35万元向汪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逾期按约定2倍利率计算。后陈某未能在期限内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