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引发的争议、投诉、诉讼近期一波接着一波。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指的是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 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近期,松江法院审理了一起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相关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起来看一下吧!没想到很快“双十一”电商促销来了,沈先生偶然发现自己买的那两件衣服也在打折范围内,而且活动力度更大,晚几天购买便可以优惠不少钱,由于还在“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间,沈先生便在线申请退货退款。
退货运费险已逐渐成为直播电商推销商品的重要承诺有些还与免费试用挂钩但是运费险的赔付标准是什么?超重的部分该如何计算?上海消费者陈女士日前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她在某电商直播间里挑选了一款相架,当时主播承诺不满意可以无理由退货,且有退货运费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