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依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决定对全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残疾军人、烈士家属等享受的抚恤标准全部上升。
近日,青岛市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义务兵、在乡老年烈士子女等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平均增幅10%,预计全年将增发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890万余元,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8月10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青岛近日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义务兵、在乡老年烈士子女等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平均增幅10%,预计全年将增发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890万余元,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021年11月23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残联、市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共10家单位,联合印发《青岛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
从2022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义务兵、在乡老年烈士子女等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11月9日,青岛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8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将惠及全市4.2万余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1、11月1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市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按照7468元执行。
“多亏了这笔贷款,不仅民宿开起来了,还减轻了负担,增加了创业信心!”退役军人、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乡涧一宿主理人周国栋回想起当时收到20万元贷款时的情景,依然激动。在外打拼多年的周国栋,今年回老家创业,将自家闲置20多年的老房子改成民宿,但在建设过程中费用严重超出预算。
近年来,青岛在全国率先打造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荣军”品牌,先后推出荣军卡、荣军联盟、荣军通、荣军康养、荣军居等24个子平台,形成了退役军人服务的“荣军矩阵”,一项项拥军优属的“荣军”举措,一整套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荣军”体系,让军人军属感受到“从里到外的温暖、从头到脚的光荣”。
青岛新闻网4月13日讯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全市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4月12日,市物价局启动了今年第一季度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按照每人90元的标准,向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在乡优抚对象,及时发放今年第一季度价格临时补贴,补贴资金
2021年11月,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三周年。自2018年11月组建以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核心,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突破框框办难事、集中力量办大事、踏踏实实办实事,收获了累累硕果,进一步擦亮青岛的“军”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