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机械加压送风管道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第1条: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为了全面规范建筑防、排烟系统的设计和工程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11月颁布公告,批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主编、上海消防总队等单位参编的国家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 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实施,相关条款中对建筑防、排烟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门部件的选型和选材作出了全面、详细的规定。
注: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标准》GB 51251-2017对设置在专用管井内的加压送风管耐火极限没有明确要求,可以采用满足《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表4.2.3-1中压系统厚度的钢板风管。
第五十条:1 除满足《标准》第 4.4.8 条规定的耐火极限要求外,排烟管道穿越防火隔断时,尚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3.5 条的要求:防火阀两侧 2m 范围的风管耐火极限应不小于相应防火分隔体的耐火极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