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提出了十方面规则,并发布了包括赵宇正当防卫案在内的七个典型案例。
今天看到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3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法律的公正与正义愈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期,一起正当防卫案件在湖南引发了全国热议,警方对邻里冲突中被认定的正当防卫行为,迅速成为舆论的热点,网络上纷纷传来网友的赞叹声,这一判决不仅点燃了公众对法律的信心,也为许多在面临不法侵害时感到无助的人们送去了希望,法律的光辉,照亮了人心,也让人们重新审视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条款的真正意义。
据报道,9月22日,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护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当谈及正当防卫制度适用时,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对依法属于正当防卫、或者有防卫情节的案件要敢于认定,但同时也要宣传引导,不能滥用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2019年3月,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提到上述两例典型案例时表示。代理过于欢案、丽江反杀案、涞源反杀案等多起热点案件的律师殷清利认为,这些案件“激活”了正当防卫,让正当防卫的适用开始“松绑”。“沉睡”的条款。在刑检部门工作了14年的广西防城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韦凤珍,曾经手一起在认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上陷入胶着的案件。
前不久,吉林省桦甸市男子小帅与妻子小美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但在离婚冷静期内,小帅持刀闯入小美家中,反被大舅哥大力用刀反杀。在这起案件中,小美、大力等人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案发后,当地公安邀请检察机关等对此案进行研判,最终认定小美、大力等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