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界定审批权限规范开展土地征收河北新闻网讯为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文件精神,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于3月20日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对做好近期全省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今天上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条例》突出征收规范和补偿到位,明确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对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审批、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补偿安置方案和协议、公告、费用落实及监督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明年起河北土地征收补偿执行新标准河北日报讯(记者苑立立 通讯员郭慧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10月24日,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城关镇角头村多位村民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从2008年开始,他们所承包的责任田就陆续被当地县政府有关部门征收,但是村民们并不认同相关的征收程序,主要因为当地相关部门未按照当初签订的《补偿协议》对村民进行补偿。
沧州市运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对《省盐业公司土地征收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询意见的通知《省盐业公司土地征收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已通过市征收部门综合平衡,运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论证,拟在征收区域内进行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根据《沧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武林大道道路贯通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已通过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平衡,运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论证,拟在征收区域内进行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并发布通知,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第一条为规范征收土地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