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平台读者留言——思渔老师好:非常感谢这里能咨询问题。我和男朋友是相亲介绍的,迄今为止在一起三个月了,今天分手了,原因是因为他说他跟我在一起总感觉差一点点,他说真的都不知道他自己想要什么了,不知道哪里不对,想到结婚就会有所恐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注:《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