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市民张大姐一家遇到了难题:离异单身多年的弟弟猝然离世,没有子女也没留下遗嘱,他名下的一笔遗产该怎么分割呢?10月17日,记者了解到,在杏花岭区法院冯建军法官的调解下,这场继承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上海一未婚无子女老人离世,300万遗产姑姑不能继承,民政局托管。3月25日,根据上海法治报报道:静安人民法院审核一起遗产纠纷案。最终指定静安区民政局管理老人遗产。李亦(化名)65岁离世,有精神残疾,父母也已经去世,李亦继承了父亲的动迁款300多万。
近日,有这样一个关于遗产继承的案例,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案例中张某2年前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卖给了李某,按照合同约定,李某需分三次支付房款给张某,张某将钥匙交给李某后,李某一家便住进了涉案房屋,并对涉案房屋进行了重新装修。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22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张老伯离世后留下大笔遗产,但他一生未婚未育,父母也早早逝世,更没有直系兄弟姐妹。他的姑姑、表弟、堂妹均认为自己尽到了扶养义务,应该分到更多遗产。三人争执不下,张老伯的堂妹干脆将姑姑和表弟一起告上法庭。
老人一生未结婚生子,过世前没有立遗嘱,他留下的存款和房屋,侄子可以代位继承吗?田父、田母共育有四个子女,分别为田A、田B、田C、田D,其中田A、田B二人一生均未结婚生子,田C育有三个子女,分别为田E、田F、田G。
谢某和江某系养兄妹关系,早年养父母去世。江某有过一段婚姻,但未生育子女。谢某于2011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儿两女。2016年起,75岁的江某因行动不便,无人照顾。谢某的儿子小谢和他两个姐姐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姑姑的责任。
遇到没有遗嘱、没有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办?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遗产管理人被诉案件。法院依法确认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认为原告赵女士起诉民政局符合法律规定,从道德层面肯定和鼓励赵女士对无法定扶养义务的侄子的自愿扶助行为,依法判决赵女士继承侄子名下房屋全部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