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生 “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日前,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对幼儿园“小学化”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2024年11月8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学前教育法》。自此,中国学前教育进入“有法可依”时代。事实上,学前教育的立法进程漫长且艰难。
2024年11月24日《人民法院报》刊发费县法院文章《以法之力护航“学前”成长》全文如下:以法之力护航“学前”成长学前教育法的通过,标志着我国在完善学校教育治理体系、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保障学前儿童合法权益等方面正式步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坚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新阶段。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为学前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此次立法聚焦回应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哪些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学前儿童合法权益?
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学前教育,从此有了专门的法律规范。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共9章85条,将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这对我们幼教人来说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喜事、大事、好事!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填补了学前教育法律的空白,实现了学前教育法律从“0”到“1”的突破,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学前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同时,也弥补了教育法律制度体系的空白,推动形成覆盖整个教育链条、完整的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