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山东观穆律师事务所李云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每一位拾金不昧者都应受到民众的赞赏和学习。同时法律也对拾得人的相关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近日,在淄博高新区四宝山街道银泰城社区,发生了一件温暖人心的故事。年过六旬的赵洪珍在出门遛弯时,意外捡到了一部手机,这一小小举动,却彰显了老人高尚的品德和无私的精神。几天前,赵洪珍像往常一样,在社区的公园里散步。突然,她发现在路旁的草地上有一部手机。
从画面里我们可以了解到,郭女士是这位捡手机老人的女儿,老人当天下午在红绿灯附近捡到一个苹果手机后,当天晚上就联系了失主,想要归还这个价值不菲的手机,谁知联系到失主后,失主反说手机壳里还夹杂了200元现金,要求她一并归还。
爆料:今日话题,关于老人捡到手机 最近,有一位老人因为捡了一部手机上了热搜,究竟为何小编带你往下看。事情起因郭女士的父亲在路上捡到了一部手机,心地善良的他,害怕失主着急,就急着将手机归还失主,谁曾想就这么个善行的举动,就引起对方的不合理的斥责和诋毁。
林业局北小区上演双向奔赴的人间温暖6月18日,租户吴女士不慎将手机丢失在经开区林业局北小区门口,业主侯玉花捡到后苦寻失主1小时归还手机。为表达感激之情,吴女士写了一封感谢信,张贴在小区公告栏上。这份双向奔赴的人间温暖,感动了小区业主。吴女士介绍,5月份,她刚租住在该小区4号楼。
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要拾金不昧,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捡到东西要归还施主!但是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事情让我们看不懂,比如有的人捡到钱包交还失主,可是失主却说,包里的的钱对不上数,少了!这时候捡钱包的人真的是“秀才遇到兵兵,有理说不清!
3月23日,山西长治市一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多段视频,称自己父亲捡到一部手机欲归还失主时反遭对方“讹诈”,“对方称手机壳里200元现金不见了,要跟我爸要200元”,父亲气愤之余把手机拿回,后对方报警,双方遂前往当地派出所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