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民国是个多事之国!随着国家政权多次的更替,随波逐流的芸芸众生发生了多少悲观离合的故事!》01那时的阿香还是位在上海学堂里求学的女学生。她家境不错,父母虽重男轻女,但还是把她送进了洋学堂求学。那时她最大的二个乐趣;一是每日放学后和相好的女同学带上几个铜子去长乐路逛逛吃吃。
对于之前已纳的妾,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实际上鼓励妇女脱离妾室关系。很多妾也就这么消失的,但是她们在提离婚时的理由,却有不少人不以蓄妾为理由,而是以男方姘居她人,遗弃不照顾生活,是父母包办婚姻没有感情等为离婚理由,也许是她们自身对为妾身份的忌讳吧,自古谁家女儿不想是明媒正娶的妻子呢?
朝鲜王妃闵氏与大院君争权夺势,为了赢取主动权,闵妃多次派人向清廷寻求帮助,希望清廷出兵平乱。更为离谱的是金氏还带了两个侍女李氏、吴氏,两人竟然一同被娶进了门,而且因为李氏年龄比金氏大,袁世凯竟然把她排在了金氏之前成为了二姨太,金氏成为了三姨太,而吴氏成为了四姨太。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刚颁布不久,大军阀们的猪腰子脸马上拉到了地上,气得拍桌子直骂:“他奶奶滴,不让老子找娘们!老子不干了!”这个“临时约法”无疑捅了一个大马蜂窝。随后,北洋政府颁布了《民国民律草案》,虽然法律条文中没有出现妾的字样,但有“嫡子”“庶子”的法律规定,这意味着默认了妾制存在的合法性,默许了妾可以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