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钱先生因无法生育,与马女士婚后同意婚后她可以与别人生孩子。五年后双方矛盾频发,钱先生提出离婚但拒付孩子抚养费。庭审中,马女士认可了钱先生的说法,也同意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但坚决要求钱先生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亭林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钱先生态度坚决地表示,离婚后自己不出小孩的抚养费。这引起了法官的注意: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很少有当事人会在法官面前如此表态。一番询问后,钱先生说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协议”。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3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刘某某(女)与胡某某(男)于2017年1月4日在金牛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于2017年8月18日生育一女。后因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于2021年6月18日协议离婚。2021年10月29日,胡某某与案外人生育一女。
夫妻,不仅是一种身份,也是一份责任。10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雅安市芦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典型的离婚诉讼:妻子生下小女儿后,就外出务工再未回家,长期不履行对两个女儿的抚养义务。直到28年后,她起诉请求与丈夫离婚。
最近,一则震惊社交媒体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位男士因妻子出轨并生下私生子,成功向法院起诉并获得了巨额补偿37万元!这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婚姻背叛和情感维权话题的深思,也再次引发了关于家庭纠纷、婆媳关系和财产分割的广泛争议。
5月12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汤先生处获悉,4月中旬,其收到了醴陵市法院发来的离婚判决书:准予汤先生与付女士离婚,付女士向汤先生支付经济补偿款330782.4元,并向汤先生支付子女抚育费、精神抚慰金、亲子鉴定费合计42521元。
男子协议离婚后,发现配偶婚内与他人同居并怀孕,他能否获得离婚损害赔偿?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小声与小朵原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14年5月登记结婚。2023年9月,小朵与他人同居生活并怀孕。
刚过去的“情人劫”,一男生收到女友拟定的《婚姻财产及生育补偿协议》,内容引爆全网争议:12万“生育保证金”,但生育权100%归女方,若男方催生需再赔10万;20万新车登记女方名下,男方仅能探亲使用;子女抚养费男方承担80%,另需每月上交女方工资20%…律师紧急划重点:这些条款踩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