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换新版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20年8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0月11日起施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9年12月18日公布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版《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许可证颁发和管理部门进行了明确。原《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转载:国家能源局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促进电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决定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结合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国家能源局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办理电力业务许可、承装电力设施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许可模式,从制度层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
关于对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问题整改的通知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依法持证经营,全面推进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现对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部分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提出整改要求(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核实,河南苏川电力在申办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时,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使用了非本公司的工作人员并伪造了相关工作经历,满足了许可条件获取了许可证,存在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