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重温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看到这样一条高赞书评:有位豆瓣网友说:“初中时,看这篇课文,满脑子都是于勒在船上撬牡蛎,看得我口水直流。如今再看,却觉得悲哀,感觉写的就是我自己,曾经满腔抱负,最终一事无成,家人瞧不起我,朋友躲着我走。”人到中年,我们竟都活成了叔叔于勒。
你肯定还记得,中学语文课本上有篇文章出自法国著名小说家莫泊桑,名字叫《我的叔叔于勒》。我依稀只记得这是一个忧伤的故事,具体故事情节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倒是里面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
反正我知道牡蛎这种玩意,是因为中学课文,莫泊桑的名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母亲之后还吩咐了重点:Il faut prendre garde surtout que notre gendre ne se doute de rien.
前言《我的叔叔于勒》曾经入选过人教版的语文课本,在很多人看来,莫泊桑写这篇小说的目的是为了讽刺当时的法国社会。彼时的法国,正在从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帝国主义社会,因此国内民众对于金钱的渴望达到了史无前例的地步。
小时候一到冬天,海蛎子就以那种全去壳方式卖,因为天气冷,大多结成冰砣,我是吃不来那种生的,家里人,亲朋邻居生蛎伴着饼子滋滋有味,一些人传言卖蛎子的人经常往里加一条市场旁的脏水河的河水,后来,小学五年级读了《我的叔叔于勒》,除了对于故事中对主人公和他叔叔之间的距离和命运的感伤外,就是奇怪人家吃蛎子怎么那么高档?
内容主要讲述的是:以“我“为第一人称视角,讲述关于我们一家和于勒叔叔的故事。从小我们家很穷,家里有5口人,父亲的性格唯唯诺诺,有一份工作,却挣不到什么钱,母亲因为太穷经常抱怨,也经常用难听的话责怪父亲,除此外我还有两个未出嫁的姐姐。父亲还有一个弟弟,也就是我的于勒叔叔,于勒叔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