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从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到琼瑶、张爱玲谱写的爱情童话,再到J.K.罗琳的奇幻文学《哈利·波特》……热门小说被拍成影视剧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有的小说被改编成剧本并出版后,原作者却与改编者之间因为“改编作品是否有权出版”发生了纠纷。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9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钟亚伟)近年,“剧本杀”成为深受年轻群体追捧与喜爱的娱乐项目,越来越多人参与到这种线下游戏中。“剧本杀”剧本的权利人是不是一定就是著作权登记人,剧本执笔人拥有哪些权利?业界众说纷纭,尚无定论。
一个完整的影视作品,是由许多其他不同的元素组合而成的,如剧本、台词、作曲、摄影等,与此同时,还有演员、配音演员、艺术指导、制片人、投资者、导演、监制人等众多创作人员及团队的参与,影视作品组成元素过多、参与方复杂,使得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情况混乱、难以理顺。
长期以来,我国影视行业中“重导演,崇明星,轻编剧”的行业之风盛行。作为影视作品创作的源泉,编剧的地位并未受到应有重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阎晶明就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加强编剧署名权保护。与此同时,多位文学界、影视界人士纷纷发声,围绕话题各抒己见。
当今社会,关键影视剧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种解压方式,很多优秀的影视作品都让我们津津乐道,对应影视剧公司来说,拍一部好的影视剧会消耗很大成本,同时也会换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但在互联网发展迅猛的今天,大量的影视作品被人录播、传播,对影视公司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下面北京标美知识产权就为大家讲述一下剧本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著作权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具有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了第九至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原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请他谈谈对著作权保护的思考。
近几年剧本纠纷很多,编剧维权事件接二连三,张雅文关于《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的侵权诉讼;麦家关于《暗算》署名权的诉讼;电视剧《牟氏庄园》女编剧王伊因向剧组讨薪而遭制片方人身安全威胁的事件;台湾作家琼瑶诉内地编剧于正抄袭案;乐视影业与光线影业、小说《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的电影改
导读:影视作品进入工业化生产时代后,每年有海量「类型片」涌入市场,产量加大导致剧情重合率高,这让「抄袭」由个案问题成为市场问题。此时,编剧或制片方仅靠合同来保护版权显然不够,必须及时办理版权登记,掌握受法律保护的证据。
在一些短剧社群,经常出现这样一幕:一边是编剧在推销自家剧本,另一边是短剧制作公司寻觅优质剧本。多位短剧从业者告诉新榜编辑部,有的剧本来自公司内部自产自拍,还有大量剧本采买自独立编剧和剧本工作室,目前市场上剧本供应量越来越大,但精品剧本仍供不应求。
国内影视行业发展至今,一直没能解决,常年有争议产生的环节,是编剧的权益问题。作为几十年的老编剧,中国电影文学编剧学会会长汪海林感慨,国内的编剧权益问题,目前仍是这个行业中非常落后的一环,在国外影视行业里,编剧通常都有完善的权利保障体系,比如在日本,编剧叫做“上位授权人”,拥有知晓拍摄情况的权利,而在美国就更不用说,编剧是最为核心的权力人物,在这种共识下,美国编剧往往会成立自己的公司,用剧本去做招投标,一旦成功,就有投资直接给到编剧公司,“这种机制才形成了目前看来世界上最先进的,长剧生产创作机制,他们的整个行业购销是围绕着剧本。”
巴拉拉能量—喵了个咪—快点蓝字↑↑↑关注我2016年初始,证券行业的小李第一天上班没多久就被通知因为“熔断”可以下班回家了,他看见隔壁老王从他家借盐刚出来……第二天,睡过头半小时正着急赶去上班的小李惊讶地发现,是隔壁老王的敲门声吵醒的他……对于中国股民来说2016年的开始是这样的
本报记者 倪兆中 北京报道近年来,文化影视领域不尊重甚至侵犯编剧署名权的情况屡有发生,而编剧的维权之路却举步维艰。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关注到这一现象,带来了加强编剧署名权保护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