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交通参与者行为■ 机动车驾乘人员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畅通城市生命通道■ 车辆驾驶人应当主动避让救护车、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车辆而产生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消除。
为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和经开区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综合整治。
“查处前,这些送葬车在车顶违法安装花圈和车外LED,从出殡地开始到南安市殡仪馆,全程招摇过市。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其中有一些是事主讲排场、厚葬心理作祟,更有一些则是从业人员利用攀比心理和从众心理,向事主施压、推荐促成的。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常见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自5月8日起将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现将严重违法清单和一般违法清单向社会公布。
急救医生:“轻轻地往上推,拔不动,我不敢太用力了,这上面可以剪吗?抓紧,别动,抓紧。”无独有偶,在7月26日,广东的钟女士在骑电动车时,与另外一辆电动车相撞,钟女士也被自己车上加装的遮阳伞伞骨刺进了脸部,深度达10厘米,万幸的是没有伤到眼球和大的神经血管。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降低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风险,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群众反映突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并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常见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不得加装“伞篷”装置告知书摩托车(含电动)驾驶员:摩托车(含电动)方便、灵活,在生活中被广泛使用,但因其车辆结构特性,行驶中稳定性差、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特别是非法加装车挡雨篷伞具,进一步增加了安全风险,埋下隐患。
本报讯(记者王赫岩)2021年1月1日,《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将正式施行。昨天上午,交管部门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新交规的重要意义、主要特点、具体内容进行了说明。特别是一些交通参与者在新交规实施前容易忽视、实施后必须引起重视的行为,交管部门进行了重点提示。
5月9日晚,杭州拱墅半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于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自家楼下电动车上的手机支架被盗。于先生的电动车停在负一楼,他表示自己是在4月7日晚上发现手机支架不见的,而他的电动车已停放了近一个月没有使用了。
今日,记者从太原交警支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电动自行车安装挡风罩、遮阳伞等装置,属于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交通违法行为,倡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使用此类装置,已安装的自觉拆除。
早报讯 近日,南安部分乡镇出现违法LED花圈车队“长龙”,占据了半边道路。这已不是路面监控第一次抓拍到违法LED花圈车,国庆期间,4日在眉山乡就抓拍到了9辆LED花圈车,最多的一次是5日在英都镇抓拍到26辆LED花圈车“长龙”,这也是南安交警整治送葬车以来抓拍到车辆数最多的一次。
近日,福建安溪县部地区的温度降至零下。为了抵御寒风,不少人在摩托车、电动车前装上“挡风被”。虽然防寒,却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近日,在安溪县城区的一条道路上,一辆行驶的摩托车突然失控,左右摇摆了几下,重重摔倒在地。虽然驾驶员佩戴了头盔,还是头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