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标志,当代国际海洋法将海洋世界,从法律上划分为国家内水、领海、国家管辖海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并且相应的形成了内水、领海、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基本的海域制度。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很多问题,但因为我国的海军才刚刚起步,所以在领海宽度上却一直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保护国家的安全,我国在1958年时调集了很多专家对此事进行了商讨,而因为当时国际上的默认的是3海里,就连美国都按这个规定来划分领海,所以虽然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但很多专家也觉得因为跟随国际规则,这样不会引来他国的反对,这个决定在当时却并没有得到毛主席的同意,因为3海里不仅无法保证国家安全,还意味着向西方国家妥协和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