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地进步,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管理秩序下,法律法规也变得越来越健全,对于家庭成员中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的情况,很可能会导致自身及子女的未来工作选择上受到各种限制,影响到自己的同时也会影响到子女的前程。
很多人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都习惯性地不会想后果,有时候就觉得这是个人的事情,觉得自己无论怎样祸害的都只有自己,可他却不明白什么叫作“牵一发而动全身”,有时候一个人觉得的私事,却恰恰是他最亲近人的一个绊脚石。
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父母犯过罪,留下了犯罪前科,子女就不能再当兵了吗?有些人如果自己有犯罪前科,直接就不让自己的子女去当兵了,因为在他们的脑海当中,形成了一种固定思维,那就是父母只要犯过罪,自己的子女就甭想考虑当兵这件事了。
我国的《征兵工作政治审查规定》中明确,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