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解除养子女与养父母法律关系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解答:解除收养关系,分为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方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确实需要解除收养协议,但不能协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受理案件的法院应为被告住所地。
《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养父王某1与养女王某2关系交恶,王某1要解除与王某2的收养关系,因王某2不同意,王某1就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