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后,原来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废止,那么“劳安字[1989]1号”也随《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失效,而《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答复函》是依据“劳安字[1989]1号”文件精神答复的,所以也随之失效。
产假请假条范例(1)产假请假条本人于2008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08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从2008年____月____日开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宋某通过市长信箱留言:**我是遂平县一名老师,现咨询老师产假方面的问题:一是为响应国家政策,河南省和驻马店市都出台延长产假时间的规定,此规定不区分行业,应该按规定办事。二是女教师享有休产假的权利,不可能所有女教师一起休产假,所以,学校缺人不是借口。
人民网武汉1月15日电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湖北省天门市委书记板块留言咨询女教师产假问题。1月10日,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刘建龙老师因突发脑出血住院治疗,无法上课,于是发了一条微博向学生请假:“因病住院,近段没法上课,特向所有受到影响的同学请假,并致深切的歉意!“收到假条的学生们纷纷送上祝福,祝老师早日康复。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怀孕马上要生产了,但按照时间产假刚好遇上暑假。”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官网查询到,针对该问题,2019年1月教育部曾进行回复: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