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邯郸这起令人震惊的未成年人杀人埋尸案,他也发表了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为不知道的朋友先回顾一下这个案件,3月10日,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三名初中生将同学王某某胁迫哄骗到距主犯家约百米的蔬菜大棚,强行转走王某某手机中的191元钱,随即一人望风、一人控制王某某、一人回家拿铁锹,然后合力用铁锹将王某某打死,毁烂其面部、埋尸掩盖罪证!
罗老师还是一贯悲天悯人的情怀,其核心观点摘录如下:1、法律不外乎人情,所谓合理性,就是要代入当事人的视野,设身处地的去想问题,不要开启圣人视野,也不要开启人工智能的超理性视野,我们都不是完人,我们都是理性和感性兼具的普通人,这个世界上没有完人,有的都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2024年8月11日,河北容城一位11岁男孩在骑行路上意外摔倒被对向车道碾压致死,此事从事发到如今司机被检察院批捕,舆论和争吵一直不断,其中大部分都是为司机鸣不平,因为这起事件确实让人感到太“意外”了。
他们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不过是校园霸凌,欺负这名同学,但是,这欺负的行为最让人接受不了。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对于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犯下弥天大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
对于高铁打人事件,网络上沸沸扬扬,各种视频、解读层出不穷,相信大家也都根据这些材料得出了自己的想法,本不想多说什么,但是昨天看到了罗翔老师对于此事件的解读视频,产生了一些想法,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不吐不快。
“人之恶在于心,人之善见于行”。第一,“人性从来都是弯曲的曲木,人性绝不是虚无的白纸”,所以人性善,人性恶都是真理,只不过这个世界需要也必须要求我们要人性向善,对于人性恶的本身我们必须通过惩罚,以此来带来改善。第二,法律虽然解决不了社会上的所有问题,但并不是有漏洞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