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中国古代历史,设陪都的朝代并不少见,唐朝曾设有东都洛阳,北宋也曾设有西京河南府,明代也有陪都南京,但是明代陪都制度的独特之处就在于,除了在北京设有完整的行政机构之外,陪都南京也同样有一套行政机构,这在中国陪都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将都城建立在南京。建文四年(1402年),朱棣打败了自己侄子建文帝朱允炆,即皇帝位,就有了迁都北京的想法。为了迁都北京,他力排众议,整整准备了18年,不惜斩杀反对迁都的大臣,最终将都城从繁华的南京迁到了北京,那么他为什么要迁都北京呢?
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举行的“第二次北伐”获得成功。接着,另一位学者叶叔衡发表文章,支持白眉初的观点,并针对南京是孙中山生前指定的首都不能更改这一最强硬的理由,指出:民国元年孙中山主张奠都南京时,袁世凯尚在北京,1925年孙中山临终立遗嘱时,北京还在北方军阀势力控制之下,因此,孙中山当时主张定都南京,原来是一个权宜措施,并非不可改变。
由于各种原因,中华民国1912年1月1日成立暨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临时参政院还未成立,中华民国首都的问题也还没有解决,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大纲》规定,南京仅是临时首都,在清王朝最后一个皇帝溥仪2月12日宣布退位后,首都的问题提到了台面上,于是,刚刚成立的临时参政院于1912年2月14日在原江苏谘议局召开会议,票选首都,结果孙中山和同盟会高层属意的南京落选了,临时参议院票选的首都是北京而不是南京,且票数相差巨大,孙中山听到结果后,十分失望和震惊,严肃批评了同盟会籍议员,并强烈要求临时参政院复议,在陆军总长黄兴和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等采取非常手段后,临时参政院又将中华民国首都确定在了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