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4天个以泪洗面的日夜后,江歌母亲江秋莲终于等来了法律正义的审判: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江秋莲缓步走出法院,她说:“我尊重法院判决,我要去告诉江歌这个结果,妈妈做到了。”
“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听到这话不少人或许会觉得,这不过就是普通“水滴筹”的正常说辞吗?然而事实的真相是,这是一个被法院宣判要赔偿原告近70万元之后的被告者发起的募捐。
刘鑫在这份特别声明里回忆和回应了江歌案发后的一些关键时间节点所发生的事情,她在声明中仍称江歌为“三叔”,并表示一审判决抹黑了刘鑫与三叔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内容摘要:“刘鑫认为,假若三叔在世,也不会容忍妈妈对刘鑫的网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