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怀化新晃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王丽与王强、王志(人物均为化名)系亲兄弟姐妹关系,三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均已过世。王志于1981年离异,无子女,亦未再婚,长期与姐姐王丽共同生活。2018年11月,王志突发疾病死亡,由姐姐王丽操持其后事。
2005年,贵阳10岁男孩的父母相继病故。其母弥留之际,多次请求居委会不要将男孩送进孤儿院;一个月后,在街道、民政部门与当地媒体的帮助下,7旬退休职工李某夫妇将男孩领养并改名为李甲(化名),双方以爷孙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