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爷爷、奶奶、父亲相继离世,为了继承房产,女子与亲姑姑对簿公堂……近日,市法院二审判决了一起姑侄之间的财产争夺案件,最终判决房产由姑姑继承。这是什么原因呢?赡养父母、修缮房屋,她操持着这个家岱山的林大爷与妻子方老太育有两儿一女,依次取名阿峰、阿燕、阿林。
大林是家中独子,30年前与父母发生激烈争吵后离家出走。父母晚年曾多次恳求父子见面,大林仍不闻不问,二老日常生活一直由大林的叔叔照料。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大林突然出现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叔叔无奈诉至法院。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父母遗产吗?——应依法认定其丧失继承资格。
市民杨大爷和外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共同生活了8年。但在去世之前的4年中,老人被非婚生的亲子接走生活,最终亲生儿子继承了老人的大部分遗产。外甥起诉老人亲子至法院索要为老人支出的医疗费、生活费,最终获得顺义法院支持。杨大爷生前一直未婚,但有一名非婚生子张先生。
老人育有多个子女,其中大女儿主动承担起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在老人去世后她能分得更多遗产吗?日前,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在判决中对原告的孝心给予了肯定。薛某生前育有一子二女,丈夫早逝后其常年独居,同村的大女儿张英(化名)负责照料老人的日常起居,其他子女偶有探望。
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继承纠纷典型案例,通过其中一起案例明确,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案情显示,高某甲与高小某系父子关系,高小某为独生子女。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
许老太太是个孤老,父母、老伴儿、孩子都先于她过世。许老太太过世后留下了一套位于徐汇区的房产,如今市价约300万,由许老太太老伴儿的侄子徐先生使用。这套房子是许老太太独有的,按理说没有继承人,这套房子就是无人继承遗产,该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
2024年8月5日,重庆,在康养服务中心饭厅搭起的巡回法庭,法官公开审理老人诉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案件。(视觉中国/图)当子女没有尽到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在争夺遗产时,还享有继承权吗?2024年12月12日,最高法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中,提到了两则相关案例。
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间虽未形成抚养关系,但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继承继父母遗产。关于刘某民、刘某玲是否享有继承杨某近遗产权利的问题,乐昌法院一审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因颜某与杨某近结婚时刘某民、刘某玲均已成年,故杨某近与其二人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且刘某民、刘某玲未能提供在经济上供养杨某近的证据,应认定双方未形成赡养关系,刘某民、刘某玲不享有继承权。
父亲陈老先生过世后身为大女儿的陈女士却被妹夫告上了法庭虽然妹妹早早离世但妹夫表示要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继承老丈人的份额丧偶女婿能继承老丈人遗产吗?日前上海青浦法院就审理了这一案件女婿要求继承老丈人财产谭先生的妻子早早离世,之后,老丈人陈老先生亦不幸离世,生前留有宅基地房屋一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