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招用的全民合同制工人,他们的社保缴费指数,应该是多少呢?应该说,1986年招用的全民合同制工人,由于当时的诸多客观政策原因与实际条件所限,是不具备也不可能计算与核定他们的视同缴费指数的,即便时空颠倒,免强套算出一个具体结果来,也与企业计发办法中,业已成型的视同缴费指数,是压根上不匹配的,是泾渭分明的。
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要听国企内行人说的才能完全搞明白,有的工人干了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国企的劳务工。你与M集团公司人事部签的劳动合同这个是正式工,在M集团的EHR 系统里,你是有定员定岗定编定资的,他与M集团下属分公司小m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他大概念也是正式工,因为这个招工指标就是M集团分解给小m公司的,也在EHR系统里,有定员定岗定编定资的,张三与合资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如果不是M集团给的招工指标,就不是M集团的员工,只是合资公司的员工,与M集团无关,李四与小m公司委托的劳务公司签的劳动合同,然后派遣到小m公司来工作,你不是M集团的正式员工你是典型的劳务派遣制员工,与M集团和小m公司没有人事关系。
目前,国有企业的新进员工普遍采用合同制管理,然而,并非所有签订合同的人员都能被视为正式职工。在国企的用工体系中,除了拥有正式身份的员工外,还存在临时性员工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加入的员工。判断一位员工是否为正式工,需关注以下三个关键点。
我认为,企业单位的合同工和正式工,这种提法与称谓,那是用工制度改革以前的历史沿革与习惯叫法使然。现在,在推进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政策条件下,大家都是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大家庭中,完全平等的一员。
事业单位的工人和干部一样,都使用的是事业编制,都是正式职工,只不过身份上有区别,工人想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只有通过竞聘,但这种机会通常不是很多,也是针对所有的干部工人的,没有专门为工人设置的竞聘岗位,工人要想在这种竞聘中获得成功,实在是太困难了。
一:固定工,这个固定工的称谓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当时国家为了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对于建国前的企业采取的一个特殊政策,随着国家的发展,企业的增多,通过劳动部门招收的长期工作的工人就演变成了固定工或固定职工,退休时,依据档案认定为固定工的,价值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