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面对噪声扰民,市民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6月16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倩做客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市民有约,对《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六年前黄女士在海宁尖山新区买了一套房子装修好住过一段时间去年开始对外出租黄女士说今年四月份她跟租客续签租赁合同发现房子里出现了裂缝黄女士:交付的是框架结构的,两个卧室跟客厅的隔墙,当时都是装修公司砌起来的,楼上装修,我这大面积地裂掉了。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认为楼上儿童闹出噪声,楼下一时气愤以震楼器“反击”。楼上不堪其扰,将对方告上法庭。日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邻里纠纷案,法院依法介入处理。事后,法院针对销售震楼器的网购平台依法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此类销售行为的网络监管。
我于2016年夏季搬到目前居住的小区,当时孩子即将上高中,这个小区离学校相对近一些方便孩子上学。刚搬过来的一年,我们居住的比较舒适,小区在西城区位置远离老城区空气质量比较好,就是生活烟火气息比较淡,早点和小餐馆比较少也有些不方便。
5月19日,深圳龙岗发布通报称,5月18日23时30分许,龙岗街道百富兴大厦居民报警称楼体有异响和振动。市、区相关部门及街道办立即赶赴现场处置,该楼栋居民已全部安全疏散。同时,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第一时间启动房屋结构风险监测及安全评估,有关原因正在调查中。针对此事,网友们猜测不断。
“咚咚、咚咚”,这段视频是仓山区金桔路水印长天小区3号楼的叶女士近些天在家里录制的。叶女士表示,从去年12月开始,家里人就被不定时出现的噪音扰得心烦意乱。嫌楼下邻居吵竟用震楼器以噪制噪?这些噪音不仅在白天出现,夜深人静时也会响起,惹得叶女士一家烦恼不已。
为了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上海公安机关探索打造了由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的“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了报复楼上“震动”了整幢楼今年4月28日,长宁警方接到报警称,有小区居民发出噪音扰民。调查发现,肇事者是402室的业主唐先生。
楼上噪音五年,忍了五年,在那压抑我的五年里,我总在幻想楼上的他们能“良心发现”饶了我。最近,在央视新闻频道看到一期关于邻里噪音的新闻调查,才知道到了安静之家的傅岳老师,没想到有这么多人与我曾经一模一样,一时兴起,把我这些年的经历整理成文作为一次投稿,分享给大家,也许能给一些人帮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