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保护未成年人的信息权益已经成为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核心内容之一。近几年,随着短视频等新型传播媒介的普遍化、大众化,很多医疗机构通过“医媒结合”的方式,开展医疗科普宣传。在此过程中,医疗机构应特别注意保护患者的信息权益,特别是未成年患者的就医隐私权益。
周五下午,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的儿内科9号诊室外,11岁的林薇拿着挂号单,拽着妈妈的衣角轻声问道:“妇科不是管生孩子的吗?我为什么要看妇科?”斜对面座椅上,石燕有些担忧:女儿刚过三岁半,医生会接诊吗?过道上,9岁的张一橙蹦蹦跳跳着,手却不时拉一下裤子,似乎有些不适。
第二章 自然人第二节 监护人一监护人的确定方式(失能失智时,谁来守护你)法言俗语在社会中,存在许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婴幼儿、老年痴呆者等)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残疾人、间歇性精神病人等),他们因民事能力上的缺陷,不能独立生活需要有人照顾,因此,法律设置了监护制度,由监护人负责不完
涉案的8名医师本有强制报告的法定义务——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和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公职人员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为配合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的指导下,健康报开设“医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专栏,针对医务人员日常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如隐私保护、知情同意、病历书写、临床试验、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等,邀请法律专家对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梳理,形成应知应会知识点,便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