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济南的摩友关于摩托车该怎么走,这个话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说非机动车道可以走,但是出了事怎么定义,那就只能交警部门来定责,摩托车走机动车道,遇到堵车那就只能等,最近交警部门也做出了回答,说可以非机动车道,如果走非机动车道那是不是属于借道行驶呢?
现在的生活中,汽车已经不稀罕了,人们普遍觉得汽车体积大,易堵车,停车难,油价贵,所以两轮车反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两轮车当中的电动自行车虽然不要驾照,但速度慢啊,有个急事作用真不大,所以说来说去,还是不得不提到摩托车。
为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结合桂林市城市道路轻便摩托车通行的特征和规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在桂林市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轻便摩托车通行规定调整如下:一、允许电动轻便摩托车在全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行驶。
交通规则当中,最基本的要求是各行其道,特别是对于摩托车,无论是群众,还是个别的警务人员,都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比如前几天就有警务人员说,代号为D的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必须要E证才能驾驶。此外还有新闻报导中,主持人把摩托车说成了机动车。
现代人们的“刚需产品”有很多,其中就包括了交通工具,它是提高我们的出行效率非常重要的“武器”,同样是10公里的路程,选择不同的交通工具出行,在路程需要花费的时间就会差很多,当然,并不是说交通工具越快越好,而是越适合自己越好。
车主一:一句话,法规上不行,实际上可以。而且我很好奇为啥就针对摩托车?那些四轮汽车、三轮车、老头乐、摆摊的手推车或者卡车,哪个不是经常借用非机动车道?甚至不走还停在那儿堵路!上面这些,难道不比摩托车恶劣多了。一堆其他的交通工具堵着非机动车道,你不说,搁这儿先说摩托车了?
【摩托车哪里行驶才能合规又合法?】根据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一些地方出台的“摩托车应当在二轮车道行驶”的规定“违法”了。报告指出,道路安全法规定,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车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施行分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