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未主动告知可以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属于违法吗?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续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马安妮)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经济补偿金纠纷案,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关系协商未果,某纺织公司向吴某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后,吴某诉至法院。二审法院判决,该公司须向吴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70712.17元。
2014年2月19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14年2月19日至2015年2月28日止,工作为事务技术管理岗位从事技术管理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