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市民张大姐一家遇到了难题:离异单身多年的弟弟猝然离世,没有子女也没留下遗嘱,他名下的一笔遗产该怎么分割呢?10月17日,记者了解到,在杏花岭区法院冯建军法官的调解下,这场继承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广东广州,苏婆婆于2020年去世,留下位于海珠区的一套房屋,由于她在生前并没有养育或收养子女,她的祖父母、父母、哥哥姐姐、丈夫及丈夫的父母均已去世,且其档案中无外祖父母的记载,即苏婆婆并没有法定继承人。
谢某和江某系养兄妹关系,早年养父母去世。江某有过一段婚姻,但未生育子女。谢某于2011年去世,生前育有一儿两女。2016年起,75岁的江某因行动不便,无人照顾。谢某的儿子小谢和他两个姐姐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姑姑的责任。
老人一生未结婚生子,过世前没有立遗嘱,他留下的存款和房屋,侄子可以代位继承吗?田父、田母共育有四个子女,分别为田A、田B、田C、田D,其中田A、田B二人一生均未结婚生子,田C育有三个子女,分别为田E、田F、田G。
3月6日,上海的刘老伯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他的父母、三位兄弟姐妹均已离世。原告7人诉称,刘老伯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去世时亦无第一、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原、被告共同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根据《继承法》分享刘老伯的全部遗产。
近日,“男子无儿女 8亲戚争夺房产”一事登上热搜。上海的刘老伯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他的父母、三位兄弟姐妹均已离世。因此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一个都没有。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外甥女婿、外甥媳妇等7人将刘老伯的侄女朱女士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上海,一七旬老人一生未婚,无儿无女,也没有兄弟姐妹,去世以后留下大笔遗产,但却没有遗嘱。她说,自己和堂兄关系很好,她每周都去看望堂兄,给堂兄张老伯洗衣做饭,陪着聊天,已经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应当适当多分一些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