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出与三不去 作者:吴涛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之中,男性处于婚姻的主导地位。为了保障男人在婚姻中的主导地位,中国古代有所谓“七出”之说,规定了在七种情况之下男人可以合法地休掉自己的妻子。形成于汉代的一部儒家典籍《大戴礼记》最早详细记载了七出的具体内容。
“七去”和“三不去”最早见于汉代成书的《大戴礼记·本命》中,部分反映周朝的婚姻制度以及当时儒者心目中婚姻的理想状态。汉代的“七去”内容如下:“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一、不顺父母即使在当今社会,不孝敬父母也是为人所不齿的行为。因此,这一条基于中国传统的社会价值观,谈不上对女性的压迫。中国封建社会以孝治天下,孝道在社会伦理中的地位很高,从七出之条中,不顺父母排在第一位,也可以略窥一斑。
导语: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家庭都是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姻亲关系都是仅次于血缘关系的重要关系。女性作为家庭的重要组成因素,在古代的夫妻关系中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女性在婚姻生活中承担着繁重的操持家务和养儿育女的责任。
“七不出门,八不回家”这句俗语,首先要旗帜鲜明地说,这是旧时民间的一种迷信说法,不可信。然后本文再从民俗文化的角度来解说句俗话。俗语中的“七”和“八”,指的是农历中的逢七和逢八,也就是说,农历每月的初七、十七、二十七和初八、十八、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