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成都科学有序开展核酸检测,亮码扫码即可进入公共场所。那么,购买四类药还需要实名登记吗?当前成都购买四类药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药店应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一次抗原检测。”
市民刷刷身份证即可从计生药具发放机中领“套”。 昨日上午11时30分,在官渡区便民服务中心2楼,一名女士用身份证在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机上刷一下,不到两分钟,就领到一盒避孕栓。目前官渡区有124个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点和12个发放机。
1月15日,深圳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建民介绍,“0107疫情”发生之后,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了扩大受控药品目录范围、建立定点药店销售制度、暂停目录内药品网购等措施,将疫情防控监测关口前移。
最近,市民线上线下购买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不再需要进行实名登记,更加方便快捷。面对市民多样化的购药需求,药店积极备货,保证供应充足、品种齐全。走进宝山区牡丹江路上的一家药房,“四类药品”品类齐全、备货充足,整齐摆放在货架上。
今天是《北京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多家药品网络销售平台均已按照新规,在显著位置设置了药品信息展示区域。按照细则要求,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应当对购药人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楠今天是《北京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多家药品网络销售平台均已按照新规,在显著位置设置了药品信息展示区域。按照细则要求,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应当对购药人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常态化消费方式,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也日趋活跃。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规定,处方药的网络购买均必须实名制。上游新闻记者对多个网络购药平台及外卖购药渠道进行了调查,发现目前网络购药多个途径确实加强了管理,但仍有部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