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意见就严把教师“入口关”、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学历水平、保障教师惩戒权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意见》指出,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教育惩戒又成了热门话题。关于教育惩戒,南京教师怎么看?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漫画/高岳调查动机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这一鲜明表态,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最近有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老师的“惩戒权”?其实就是惩罚学生,包括适当的体罚。最近,教育部发布了提到了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生”。首先,我们得搞清楚啥叫“惩戒权”。简单来说,就是老师在教育学生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听起来挺合理的,对吧?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那么,学生有哪些情形老师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声明:本拙作属于头条原创首发,已授权平台自动维权。不要抄袭,不要搬用!我不会举报您,人家平台在监控!理解万岁!)搞清楚这三者非常重要,关系到老师违法不违法、违规不违规、会不会丢饭碗等重大问题,所以老师们一定要搞清楚。
来源:【中国教育报】实施教育惩戒要合理化人性化案件回顾2024年9月,某地一名高一学生因在晚上11点后上厕所,被学校定为违纪,扣除班级当月德育考核成绩,并要求学生自费打印“自我认识”检讨1000份分发至各班级传阅,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首要内容,旨在保障教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同时也隐含对学生安全保障的重视。
近日,广东阳江江城区龙源实验学校要求学生和家长签字同意“鞭罚”犯错学生,否则就另择他校,校方回应记者称是校规。2月18日,有知情人称该校有学生手曾被打肿无法写字。江城区教育局表示,体罚一事已责令学校整改,将进一步核查有学生被打伤一事。
学生在校期间扎、咬同学,老师发现后对其批评并要求其道歉,因态度敷衍老师责令其再次向同学道歉。得知此事后,家长不干了,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那么,孩子犯错,学校到底可以实施哪些惩戒措施?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学校应当如何构筑起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消息发布后,随即引发舆论热议。关于教育惩戒权的问题,社会各界一直都有不少讨论,与此相关的各种新闻,也不时引发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