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高院 拾金不昧、路不拾遗,是我国传统美德,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同时,拾得人对遗失物负有保管义务。 日常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拾得人对遗失物存在误解, 或者处理遗失物不当,从而引发纠纷的情况, 该怎么处理呢?近日,扶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平常我们出去,会在路上看到一些,别人丢失的东西,有时候出于好奇,会捡起来看一看,有些甚至会带回家;有些人朋友走在路上,可能会看见一个漂亮的衣服,这个衣服看着像新的一样,但是终究 不是你的东西,你不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有可能衣服的主人,身上有着某些传染疾病,你带回家,万一传染上这种病怎么办?
姥姥家在承德龙华夏下辖的一个小村庄,紧邻大山,每年暑假的时候我都回去找他玩,记得那个时候我上小学的五年级,那个暑假呢,我又去了姥姥家,跟往年一样,我,阿凯,阿杰,阿灵,我们四个又去山上摘野果,捡蘑菇去了当我们走到半山腰时,一个人也没碰见,而且我老觉得背后好像有人盯着我们似的,心中不免有些害怕,我把我的感觉说给他们听,是他们全都乐了,他还说山里是这样的,现在农活不是太忙,看不到人很正常,你在平原呆习惯了,猛地一进山,可能不太习惯听阿凯这么说,我想想也是,于是就放心大胆的跟着他们继续往山上走。
在民间,流传着许多充满智慧和经验的俗语,它们是先辈们生活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后人的一种警示和提醒。其中有一句俗语:“夏天3不捡,捡了灾祸多”,这3种东西万别带回家,有大忌讳一、路边的玩具在炎热的夏天,人们外出活动的频率增加,孩子们更是喜欢在户外嬉戏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