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活动,针对前期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存在以融物为名变相开展“类信贷”业务、虚构或低值高买租赁物、变相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2022年2月,银保监会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找准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
记者今天(20日)从金融监管总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日前修订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针对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存在以“融物”为名变相开展“类信贷”业务等问题,银保监会日前对外发布通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合规监管,引导金融租赁公司找准市场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修订形成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主要发起人制度、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公司治理监管、资本与风险管理、业务经营规则、市场退出机制等六方面进行了修订。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通知》从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机制、规范融资租赁经营行为、有的放矢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和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三项监管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公司治理。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9月20日,来自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信息,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有9章。主要修订内容为,修改完善主要出资人制度。
央广网北京2月15日消息 据银保监会网站2月15日消息,为明确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的职责分工,规范非现场监管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报告路径,完善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近日,银保监会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
银保监会网站9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加强了监管指标约束,新设了部分审慎监管指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