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小区胶东在线3月3日讯(记者 焦东)近日,烟台市民周先生拨打本网的爆料热线,称芝罘区春华小区的物业以电梯易坏为由,要求装修的业主必须使用物业安排的人员搬运装修材料。对此,春华小区的物业称,居民楼的电梯已被承包出去,相关搬运工并非物业人员。
相关概念:依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2016.10.20生效】第2条第2款之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然而,骗子们也从中嗅到了“商机”,近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与之相关的合同诈骗案。对此,检察官提醒居民,“加梯,一定要擦亮双眼,要找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要走正规招投标流程,避免把好事办砸了。”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惠民利民工程,但家住长宁区虹桥街道长虹小区的凤先生等开工,却等来了一肚子郁闷。近日,该小区多位居民向新民晚报反映,他们所住的111号楼加装电梯,从征询居民同意到落实安装公司,流程皆已完备,却因只差业委会一个章而迟迟不能开工。
佛山日报讯见习记者武海林报道:禅城南浦新村24座加建电梯本来是为了方便居民,可谁想因为工程款结算纠纷,电梯至今无法使用(详见3月2日B02版)。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该起纠纷的焦点在于,合同约定电梯以“大包干”形式承包,增加物料到底该谁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