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第三部分第七条: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要在咨询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科学论证基础上,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一) 立项、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建议书是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一般处于投资机会研究之后、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项目建议书审批基本需要7个工作日完成,发改部门核准投资项目文件有效期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