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其中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人称为相对人,相对人主观上并不知对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人、无处分权人,他是善意的。
现在法律服务市场极其混乱,鱼龙混杂,许多非律师人员自称律师者不在少数。正规律师的执业机构叫“*律师事务所”,前面*为“省名+字号”,执业类别为专职律师或者兼职律师、公职律师还是公司律师,发证机关为当地省司法厅,上面还有执业证号,资质证号,该律师的公民身份证号。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生与他人进行交易谈判的事情,可以说,这是订立合同不可缺少的前奏。那么,在与他人磋商合同的过程中,你有没有遇到言而无信的人,你可能因为对方的承诺付出了时间、金钱,甚至还可能为接下来合同的签订履行提前做好了准备。
近年来,随着老百姓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很多当事人除了向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外,开始选择“互联网”法律咨询服务。然而,网络世界真假难辨,对于信息源的甄别需要广大网民擦亮眼晴,谨慎选择。
澎湃新闻 今年5月,张潇雨到门诊就医时,被拔错一颗牙,关于赔偿金额,她和医院一直无法达成共识。她咨询了当地卫生局,工作人员建议她自己去法院起诉,说简单的民事纠纷没有必要请律师。她平时工作较忙,从没接触过法律上的事情。四天之后,她刷着短视频,突然看到一条法律咨询公司的广告。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吴珊珊 记者 江跃中)男子闫某某假冒律师,借帮他人打官司名义,编造需要“打点费”等借口,伪造裁判文书,骗取委托人钱财。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20日,黄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当前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网上咨询类型逐渐多样遇到法律纠纷时网络上一些律师称能帮你足不出户解决难题然而在享受种种便利的同时也要警惕隐藏在网络上的“法律黄牛”社会法治氛围的日益浓厚,让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我是贵州建工集团云南分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韦某毛,我经高某南的岳父任某旺介绍,认识了其女婿高某南,高某南本人自称是一位律师,并以律师的名义和贵州建工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后高某南又以收保函费的名义对贵州建工进行诈骗,经了解,高某南还以律师身份代理了全国达60多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