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纳税人表示,自己想同时补充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在填写房贷合同编号时犯了难。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如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对象是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202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于本月1日开始,将于31日截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种类?如何进行确认操作?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
年终岁末,这两天有一项操作需要大家进行,不然可能会影响明年每个月的收入,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纳税人都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其中有一项是住房贷款利息,需要输入不动产权证证号,可是如果房产证不在身边,该如何查询产权证号?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2025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时间从12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那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项目?如何进行确认操作呢?一起来了解。市民范先生是一名未婚青年,刚参加工作不久。
注册成为网站用户 → 登录 → 点击进入个人住房房产税模块 → 输入应税住房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编号,获得相应的纳税信息 → 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支付税款。